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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症
注意力缺損/過動症(ADHD)。
用法用量
急性期治療:體重70公斤以下的孩童和青少年的劑量-atomoxetine開始的每日總劑量應約0.5mg/kg,至少三天後,每日總劑量增加至約1.2mg/kg,早晨服用一劑或平均於早晨及午後/傍晚各服用半劑。劑量超過1.2 mg/kg/day時,並未證實有增加效益。孩童及青少年的每日總劑量不應超過1.4 mg/kg或100mg,用其一方法計算,以可得較低總劑量為準。體重超過70公斤的孩童和青少年以及成人的劑量-atomoxetine開始的每日總劑量應為40mg,至少三天後,每日總劑量增加至約80mg,早晨服用一劑或平均於早晨及午後/傍晚各服用半劑。在接下來的2到4週後,未達到最佳反應的病患可增加到最大劑量100mg。目前沒有較高劑量會增加效用的支持性數據。體重超過70公斤的孩童和青少年以及成人的最大每日總劑量建議為100mg。
主要成分
- ATOMOXETINE HYDROCHLORIDE
供應商資訊
| 供應商名稱 | 勝群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|
| 製造商名稱 | 五洲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|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