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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
1.輕微度至中等程度之關節症狀:每天兩次,每次1粒膠囊,連續治療6星期。2.嚴重症狀之關節炎:a)初期治療:最初治療8星期,依下列劑量服用:每天三次,每次1粒膠囊,如此繼續治療至少8星期,飯前15分鐘服用。b)繼續治療:繼續治療3-4個月,維持劑量為每天兩次,每次1粒膠囊,飯前15分鐘服用。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。
主要成分
- CRYSTALLINE D-GLUCOSAMINE SULFATE (EQ. TO D-GLUCOSAMINE SULFATE 500MG AND SODIUM CHLORIDE 128MG)
供應商資訊
| 供應商名稱 | 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|
| 製造商名稱 | 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健喬廠 |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