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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症
精神病狀態
用法用量
1.精神分裂症及類似神經病:每天3-15mg,分2至3次給藥,需要時可提高到每天30mg。2.妄想症:初劑量每天二次,每次0.5mg,然後繼續增加劑量至每天2-3次,每次1mg。維持劑量:每天1-1.5mg。3.智能不足及癲癇合併精神病:初劑量每天1-2mg,然後依病人之反應酌量增減,每日最高劑量為4mg。
主要成分
- FLUPENTIXOL 2HCL ( EQ TO FLUPENTIXOL DIHYDROCHLORIDE) (EQ TO FLUPENTHIXOL DIHYDROCHLORIDE)
供應商資訊
| 供應商名稱 | 瑞士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|
| 製造商名稱 | 瑞士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廠 |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