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應症

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之治療。

用法用量

由於本品的療效及耐受性因人而異,其劑量應配合個別病人由醫師給予,除非醫師另有指示,其建議劑量如下:初期:ㄧ天三次,每次服用ㄧ錠。後繼:ㄧ天三次,每次服用二錠。有時需要最高劑量可ㄧ天三次200公絲的ACARBOSE。服藥4-8週後或病人在後繼治療後無法呈現適當的臨床反應,才能考慮增加劑量。病人雖嚴格遵守糖尿病飲食原則但有不適症狀發生,則不宜再增加劑量,必要時應酌予降低。 平均劑量為日劑量ACARBOSE300公絲,相當於GLUCOCAR 50公絲二錠,每天三次。老年人(65歲以上):並無建議此類病人須改變劑量或用藥頻率。孩童:見「禁忌」。 GLUCOCAR 必須在用餐前,以少量液體,整顆吞服,或用餐時與前數口食物ㄧ起咬碎吞下。並無預見GLUCOCAR的治療長短需限制。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。

藥品說明書1

藥品說明書2

詳細資料

英文品名 GLUCOCAR TABLETS "S.C."
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7307號
劑型 錠劑
包裝 塑膠瓶裝、鋁箔盒裝
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
藥品說明書 藥品說明書1
藥品說明書2
藥盒外觀圖片 藥盒外觀圖片1
藥盒外觀圖片2

供應商資訊

供應商名稱 十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製造商名稱 十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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