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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症
1.髮癬菌種、小芽胞癬菌種、毛絮狀表皮黴癬菌在皮膚及其附屬組織所引起之感染。2.表皮念珠菌病。3.甲黴菌病。4.花斑癬。
用法用量
1.皮膚感染:除非醫師另有指示,本品每天一次薄薄地塗擦於患部,加以摩擦(最好在就寢前)每次塗範圍,包括可見到的患部皮膚,及其周圍ㄧ英吋寬的區域在內。2.指(趾)甲感染:被感染之指甲須儘可能地剪短,本品每日一次塗擦於患部,並摩擦使易吸收,也可再加密封式繃帶來包住指甲部 。3.ㄧ般建議:患部(皮膚或指甲)再用藥前須以溫水洗淨並完全乾燥確實而足夠時間地投予本品,對於是否獲得成功的治療,是非常重要的。為預復發,在所有疾患症狀消失後,必須再持續治療約二星期。治療期間大致各別疾患而異通常:皮黴菌感染約2-4週,嚴重時4-8週。表皮念珠菌病約4週。甲黴菌病可達6個月。花斑癬約2週。
主要成分
- NAFTIFINE HYDROCHLORIDE
- NAFTIFINE HYDROCHLORIDE
- NAFTIFINE HYDROCHLORIDE
- NAFTIFINE HYDROCHLORIDE
- NAFTIFINE HYDROCHLORIDE
供應商資訊
| 供應商名稱 | 人人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|
| 製造商名稱 | 人人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|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