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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
【用法用量】: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起始治療:成人:憂鬱證及強迫症:50毫克/天(2.5毫升/天),一日一次。恐慌症、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社交恐慌症:25毫克/天(1.25毫升/天)開始,一週增加到50毫克/天(2.5毫升/天),一日一次。經前不悅症:50毫克/天(2.5毫升/天),在月經週期期間可增加劑量到150毫克/天(以50毫克/月經週期的速度增加),或在月經週期的黃體期增加劑量到100毫克/天,一日一次。兒童:強迫症:6~12歲:25毫克/天(1.25毫升/天),一日一次。13~17歲:50毫克/天(2.5毫升/天),一日一次。成人與兒童之每日最高使用劑量為200毫克,但兒童用量須依體重調整使用劑量。因排除半衰期達24小時,故一週之內最好不要更改使用劑量。續如後..。
主要成分
- SERTRALINE HYDROCHLORIDE
供應商資訊
| 供應商名稱 |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|
| 製造商名稱 |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 |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