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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症
注意力缺損/過動症(ADHD)。
用法用量
體重不超過70公斤以下的兒童和青少年的之劑量--開始的每日總劑量應在0.5mg/kg毫克/公斤左右,然後最至少在三天後,將目標日總劑量增加至約1.2mg/kg毫克/公斤左右,每天於早晨服用一劑或平均於早晨及五後/傍晚平均各服用半劑。體重超過70公斤的兒童和青少年以及成人的之劑量--開始的每日總劑量應為40mg毫克,然後最至少在三天後,將目標每日總劑量增加至約80毫克左右,每天於早晨服用一劑或平均於早晨及午後/傍晚平均各服用半劑。在接下來的2到4週後,未達到最佳反應的病人病患可增加到最大100毫克mg的劑量。
主要成分
- ATOMOXETINE HYDROCHLORIDE
供應商資訊
| 供應商名稱 | 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|
| 製造商名稱 | LILLY DEL CARIBE INC. |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