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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症
髮癬菌種、小芽胞癬菌種、毛絮狀表皮黴癬菌在皮膚及其附屬組織所引起之感染、表皮念珠菌病、甲黴菌病、花斑癬。
用法用量
1.皮膚感染:除非醫生另有指示,本品每天一次薄薄地塗擦於患部,加以摩擦(最好在就寢前)。每次塗藥範圍,包括可見到的患部皮膚,及其週邊2.5公分寬的區域在內。2.指(趾)甲感染:被感染之指甲須儘可能地剪短。本品每日一次塗擦於患部,並摩擦使用吸收也可再加密封式繃帶來包住指甲部。3.一般建議:患部(皮膚或指甲)在用藥前須以溫水洗淨並完全乾燥確實而足夠時間地投予本品,對於是否獲得成功的治療,是非常重要的。為預防復發,在所有疾患症狀消失後,必須再持續治療約二星期。治療時間因各疾患而異,通常:-皮膚菌感染約二到四周,嚴重時四到八周。-表皮念珠菌病四周。-甲黴菌病可長達六個月。-花斑癬二周。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。
主要成分
- NAFTIFINE HYDROCHLORIDE
供應商資訊
| 供應商名稱 | 昱任藥品有限公司 |
| 製造商名稱 |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|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