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應症

退燒、止痛(緩解頭痛牙痛、咽喉痛、關節痛、神經痛、肌肉酸痛、月經痛)。

用法用量

發燒或需要時服用,若症狀持續,則每4~6小時可重複使用,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。3歲以上未滿6歲,每次1~2顆。3歲以下之嬰幼兒,請洽醫師診治,不宜自行使用。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,再視症狀增減用量。栓劑不得剝半使用。

藥品說明書

主要成分

  • ACETAMINOPHEN (EQ TO PARACETAMOL)

詳細資料

英文品名 TINTEN SUPPOSITORIES 125MG
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24864號
劑型 栓劑
包裝 塑膠殼裝
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
藥品說明書 藥品說明書
藥盒外觀圖片 藥盒外觀圖片

供應商資訊

供應商名稱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豐工廠
製造商名稱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豐工廠

藥物警語與資料出處

康健知識庫的藥物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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