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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皮膚癌?
根據衛生署的資料統計,皮膚癌的發生率各占男女癌症第8名(資料來源:民國105年癌症登記報告),但其死亡率較其他癌症為低,所以容易被忽視。
皮膚癌根據不同的癌細胞的來源可而有不同的種類,這些癌細胞來源跟皮膚所在皮層有關,最常見的是表皮中的角質細胞與黑色素細胞,因為它們是第一線接觸紫外線的細胞,長期照射紫外線會使這些細胞易於產生癌病變。

皮膚癌治療
不同類型的皮膚癌有不同的治療方式:
- 基底細胞癌:基底細胞癌的邊緣清楚,手術可針對腫瘤周圍多切除0.2 ∼ 0.5公分便可清除乾淨,若發現得早、腫瘤仍小,門診手術即可處理。除了手術治療之外,年紀大、體力差、不願開刀、或腫瘤位置特殊的病患,醫生會採取冷凍、電燒、或局部塗抹抗癌藥物治療,因缺少確實清除腫瘤的病理報告,範圍較為難以掌握,不如手術來得直接有效。
- 鱗狀細胞癌:皮膚的鱗狀細胞癌仍以手術治療為主,並且配合斷層掃描觀察有否淋巴腺轉移。光照治療也適用於治療皮膚淺層腫瘤。先在表皮塗抹光敏感化學藥劑氨基酮戊酸(ALA),再以紅光或紅外光等特殊波長雷射照射患部,便可殺死快速複製、增生活躍的癌細胞,且不破壞周圍的正常組織,對於年紀大、不願接受手術、或腫瘤位置特殊的病患,可採用這種治療。癌症晚期,還需要輔以化學治療與放射線治療。
- 惡性黑色素瘤:如果能在腫瘤還未遠處轉移之前發現,手術仍是最重要的治療方法,且須加大、加深切除鄰近的正常組織,以免局部復發,必要時也要同時廓清受波及的淋巴結。若已發生轉移,還需要輔以化學治療與免疫治療。
皮膚癌照護重點
皮膚癌在療程結束後,仍需定期返回門診進行追蹤,因為曾經長過基底細胞癌的病人,有36%~50%會再長出第二個基底細胞癌,當皮膚出現異狀時更應盡快就醫檢查。
皮膚癌是如何發展的呢?
基底癌和鱗狀細胞癌主要可以分為兩期,局部期以及轉移期。
惡性黑色素瘤可分為以下四期:
- 第1期:
- 1A:腫瘤厚度≦1mm,侷限在真皮層。
- 1B:腫瘤厚度≦1mm有潰瘍或侷限在皮下脂肪層。
- 第2期:
- 2A:腫瘤厚度介於 1.01~2.0mm之間有潰瘍或厚度介於2.01~4.0mm無潰瘍,無淋巴轉移。
- 2B:腫瘤厚度介於 2.01~4.0mm之間有潰瘍或厚度>4.0mm 無潰瘍, 無淋巴轉移。
- 2C:腫瘤厚度>4.0mm有潰瘍,無淋巴轉移。
- 第3期:
- 3A:腫瘤厚度4.0mm無潰瘍,有1~3顆淋巴結轉移。
- 3B:腫瘤厚度4.0mm無潰瘍或有潰瘍,有1~3顆淋巴結轉移或有通路中轉移或衛星狀轉移而沒有淋巴轉移。
- 3C:腫瘤厚度4.0mm無潰瘍或有潰瘍且肉眼可見有1~3顆淋巴結轉移;或≧4顆淋巴結轉移或通路中轉移或衛星狀轉移合併淋巴轉移。
- 第4期:腫瘤轉移至其他器官,如肺臟、肝臟、腦等。
皮膚癌會有哪些併發症呢?
- 轉移:惡性黑色素瘤可能轉移到任何器官,除皮膚外,皮下組織以及淋巴節等也常發生轉移,而最常轉移到的器官為肺臟、肝臟、腦部、骨骼、腸道等。
皮膚癌常見致病原因
紫外線是導致皮膚癌的最大元兇,所以只要長期暴露在陽光下工作的人,都會是罹患皮膚癌的高危險群。經年累月的曝曬,易使表皮當中的角質細胞與黑色素細胞發生癌變,造成基底細胞癌、鱗狀細胞癌和惡性黑色素瘤;鱗狀細胞癌則還有放射線照射、傷口長久不癒、長期接觸化學物質與慢性砷中毒等癌變因素;大量曝曬後的嚴重曬傷、白種人與遺傳因素,則是其他引發惡性黑色素瘤的原因。
皮膚癌種類
皮膚癌案常見度可以分為以下幾種:
- 基底細胞癌(Basal cell carcinoma):皮膚中的角質細胞癌變產生,基底細胞癌是台灣最常見的皮膚癌,約佔皮膚癌的半數左右,幸好它的惡性度並不高,轉移比率也不高,很容易可用手術的方式進行治療。
- 鱗狀細胞癌(Squamous cell carcinoma):同樣也是皮膚中的角質細胞癌變產生。鱗狀細胞癌目前是台灣第2常見的皮膚癌類型,太晚發現有可能會入侵到真皮層的血管與淋巴管,轉移到其他的器官,治癒率與是否轉移密切相關。它有一部分由「日光性角化症」癌變而成,若有出現這樣的病灶,請務必追蹤治療。
- 惡性黑色素瘤(Malignant melanoma),第3常見的皮膚癌,由黑色素細胞癌變所引起,雖然患者較少,但惡性度、轉移率都高,化學治療與放射線治療效果不佳,是目前高度重視的皮膚癌。
- 肉瘤:真皮層的的組織,包含:血管、神經、汗腺、毛囊、及皮脂腺也都有癌變的可能,由軟組織所形成的多半名稱會帶有「肉瘤」,比率不高且種類各異,治療方式也會隨著種類而各有不同。
皮膚癌預防重點
- 防曬:紫外線曝曬是導致皮膚癌的主因,因此做好防曬是最理想的預防方法。但要注意的事,防曬品的係數不是愈高愈好。防曬係數再高,效果還是有限,甚至還會造成皮膚負擔。因此,要如何做好防曬?應該要用不躲太陽、不遮身體為前提,來定義如何防曬。如果長達10個小時都處在豔陽下,最好可以選擇SPF40~50的防曬品;若有遮陽設備、不是長時間曝曬時,可以選擇防曬係數SPF30的防曬產品。
皮膚癌診斷方式
如果有懷疑可由皮膚科醫師用肉眼進行檢查,若醫師有懷疑可以進一步使用皮膚切片(皮膚切片:是一種侵入性的檢查方式,需要局部麻醉並切下部分組織透過顯微鏡進行診斷),才能確診。
皮膚癌就醫提醒
初期就醫階段,病人和家屬應該知道:
- 對於病人的症狀,醫師認為的診斷是?
- 需要做進一步的檢查嗎?
- 皮膚癌是怎麼得到的?
- 治療方法有哪些可選擇?不治療會怎麼樣?
- 皮膚癌還會繼續惡化?會對身體造成那些問題?
- 生活需要注意那些事情?需要調整飲食或生活習慣?
- 何時要複診或進一步檢查?
已經確診皮膚癌,照顧者應該知道:
- 病人目前皮膚癌的哪一個階段?
- 有那些症狀平常要注意?
- 需要長期服藥嗎?未來有機會減少藥量或停藥嗎?
- 藥物副作用是什麼?服藥要注意哪些事?
- 需要調整飲食或生活習慣?
- 下一次複診或追蹤是什麼時候?
疾病發生部位
皮膚
請注意,並沒有任何一種或一組方法適用於所有病人,一般表格內建議的治療方法並非絕對不變, 請您務必與醫師充分討論。